• 医疗费扶助制度
  • 身心严重损伤者医疗费扶助制度

  • 翻译:大连翻译职业学院日语学院08级日韩双语4班 刘贤
  • 网网网络  阅读[0]次  评论[0]条  发布时间:2010-9-3  发布人:刘贤

文章摘要:身心严重损伤者医疗费扶助制度是为了减轻身心受到损伤者的家庭的经济负担,在医疗机关接受治疗时会由县和市镇村的政府机构负责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

·制度规定

·受助对象

·受助对象可获助的医疗金额

·办理受助的手续

★制度规定

身心严重损伤者医疗费扶助制度是为了减轻身心受到损伤者的家庭的经济负担,在医疗机关接受治疗时会由县和市镇村的政府机构负责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的制度。

受助对象

以下是符合受助条件的对象。在县内居住的人,必须加入医疗保险(国民健康保险、社会保险、互助工会等保险)。若受助对象是未成年等人,政府会将赞助的医疗费交给监护人(正在监护受助对象的人)。

◇有资格成为受助对象的人◇

·发有身体残疾证1~3级的人是受助对象

·发有马尔保健书甲、甲、已证明的的人是受助对象

·得到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的损伤认证的人是受助对象

◇不符合受助条件的人◇

1.有生活保障的人

2.居住在小规模起居室且被从事儿童养育事业的养父母养育的人

3.在市镇村的婴幼儿医疗费赞助制度和单亲家庭等医疗费赞助制度内有登记的人

★受助对象可获助的医疗金额

政府机关会根据受助者在医疗机关住院和接受治疗的实际情况再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政府机关会适当的负责承担医疗费、药剂费、治疗器材的一部分医疗费用。对于受助对象住院时的医疗标准饮食的费用、生活护理的标准金额,政府机关不负责承担以上费用。(有的市镇村会给予一定的补助)。

此外,在以下补助的场合,赞助的金额会扣除一部分补助金额。

·对于一部分承担金额,主要是由医疗保险支付给受助者的补助金

例如)高昂的医疗费用、附加的缴纳金额、高昂的看护合计费用等

·根据法令和其他的制度(公费负担医疗制度等)需要支付的金额

★办理受助的手续

要想受到身心严重损伤者医疗费的扶助,就必要要到自己居住的市政厅・当地办事处提交申请。受理这个制度的申请表格和申请程序根据不同的市镇村会有所差异,详细情况请到您所居住的市政厅・当地办事处进行询问。

附日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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